有券券服务协议
一、服务条款的确认和修改
1.本协议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服务条款”)是由用户(您)与有券券订立,并适用于有券券提供的所有网络服务。
2.用户在使用有券券提供的网络服务前有义务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登录程序过程中“我已阅读服务条款”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本协议即构成对有券券和用户双方之间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文件。
3.用户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若其使用有券券提供的网络服务,将视为用户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此后用户无权以未阅读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有任何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4.服务条款可由有券券随时更新,且无须另行通知。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有券券将在有券券网站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在有券券网站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打开网站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可以放弃访问有券券相关网页或主动卸载有券券客户端;如果用户选择继续接受有券券提供的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其修改。
二、用户行为规范
在使用有券券服务过程中,您承诺遵守下列使用规范:
1.用户不得利用有券券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包括但不限于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吸毒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8)含有虚假、诈骗、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9)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10)含有有券券平台认为不适合展示的内容。
2.基于网络服务的特性及重要性,用户同意:
1)提供详尽、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
3)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4)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3.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有券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有券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有券券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有券券产品的任何页面上投放广告),并且,用户同意接受有券券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产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对于用户通过有券券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论坛、BBS、评论、个人微博)上传到有券券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有券券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6.用户在使用有券券网络服务过程中或者通过有券券服务所传送的任何内容并不反映有券券的观点或政策,有券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用户不得利用有券券进行任何不利于有券券的行为。当有券券系统检测到用户有异常行为,或者接到关于用户恶意套取返利的举报,有券券有权延长发放时间(最迟180天)或冻结返利。用户异常行为包括但不局限于恶意刷单、刷返利补贴、套取返利、违规操作等有券券风控部门认定的异常操作和异常返利行为。
8.有券券有权对用户使用有券券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存储在有券券的内容进行审核),如用户在使用有券券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有券券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取消账户应该享有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终止用户使用有券券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三、协议终止
1.您同意,有券券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中止、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有券券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或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且无须为此向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协议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2.出现以下情况时,有券券有权直接以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1)用户超过两年无登陆记录;
2)有券券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您涉嫌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有券券用户的;
3)您提供的电子邮箱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且没有其他方式可以与您进行联系,或有券券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您更改电子邮件信息,而您在有券券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仍未更改为有效的电子邮箱的;
4)您注册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不及时或不完整;
5)有券券系统检测您的账户有恶意刷单、刷返利补贴、套取返利、违规操作,且无法向有券券提供合理解释说明的;
6)本协议(含规则)变更时,您明示并通知有券券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7)其它有券券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3.您有权向有券券要求注销您的账户,经有券券审核同意的,有券券注销(永久冻结)您的账户,届时,您与有券券基于本协议的合同关系即终止。您的账户被注销(永久冻结)后,有券券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4.您同意,您与有券券的合同关系终止后,有券券及其关联公司或者其合作组织仍享有下列权利:
1)继续保存并使用您的注册、登记信息、数据及您使用有券券服务期间的所有交易数据。
2)您在使用有券券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有券券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5.有券券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后,对于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的交易行为依下列原则处理,您应独力处理并完全承担进行以下处理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并应确保有券券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
1)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已经上传至有券券的物品尚未交易的,有券券有权在中止或终止服务的同时删除此项物品的相关信息;
2)您在服务中止或终止之前通过有券券进行恶意刷单、刷返利补贴、套取返利、违规操作等给有券券带来经济损失的,有券券有权向用户追回利益损失。
四、法律适用、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